2023年湖南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条件、流程、材料及上传要求
2023年湖南执业药师注册需要申请人达到办理条件后,进入系统提交注册申请,并上传证明材料,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,2023年湖南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条件、流程、材料及上传要求等。
湖南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.取得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》;
2.遵纪守法,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;
3.身体健康,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;
4.经执业单位同意。
5.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。
湖南执业药师注册所需材料
一、申请首次注册执业药师需提交材料信息 | ||||
序 号 | 材料名称 | 材料类型 | 份 数 | |
1 | 《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》。请登录“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”(网址:http://218.76.24.74:8080/),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信息,打印盖章后上传。 | 表格 | 1 | |
2 | 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执业单位公章上传)。 | 证照 | 1 | |
3 | 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或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复印件(加盖执业单位公章上传) | 证照或文件 | 1 | |
4 | 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原件(扫描上传)。 | 证书 | 1 | |
5 | 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》原件(扫描上传)。 | 证书 | 1 | |
二、申请延续注册执业药师需提交材料信息 | ||||
序 号 | 材料名称 | 材料类型 | 份 数 | |
1 | 《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申请表》。请登录“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”,(网址:http://218.76.24.74:8080/)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信息,打印盖章后上传。 | 表格 | 1 | |
2 | 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执业单位公章上传)。 | 证照 | 1 | |
3 | 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或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复印件(加盖执业单位公章上传) | 证照或文件 | 1 | |
4 | 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原件(扫描上传)。 | 证书 | 1 | |
5 | 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》原件(从上次注册证生效时间往后推年份)(扫描上传)。 | 证书 | 1 | |
三、申请变更注册执业药师需提交材料信息 | ||||
序 号 | 材料名称 | 材料类型 | 份 数 | |
1 | 《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》。请登录“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”(网址:http://218.76.24.74:8080/),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信息,盖章上传。 | 表格 | 1 | |
2 | 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执业单位公章上传)。 | 证照 | 1 | |
3 | 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或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复印件(加盖执业单位公章上传) | 证照或文件 | 1 | |
4 | 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原件(扫描上传)。 | 证书 | 1 | |
5 | 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》原件(从上次注册证生效时间往后推年份)(扫描上传)。 | 证书 | 1 | |
四、申请注销注册执业药师需提交材料信息 | ||||
序 号 | 材料名称 | 材料类型 | 份 数 | |
1 | 《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》。请登录“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”(网址:http://218.76.24.74:8080/),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信息,盖章上传。 | 表格 | 1 | |
2 | 《营业执照》(加盖执业单位公章上传) | 证件或文件 | 1 | |
3 | 离职证明原件,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红章,单体门店的加盖门店红章后扫描上传。 | 文件 | 1 | |
4 | 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原件扫描上传)。 | 证书 | 1 | |
5 | 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》原件(从上次注册证生效时间往后推年份)(扫描上传)。 | 证书 | 1 |
特别注意:执业药师全程网办,不收纸质资料,不邮寄资料。
其他要求:
1、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,注册的执业单位应该明确到总部或门店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执业药师应该在其注册的执业单位执业。
2、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,并将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原件置于企业营业场所醒目位置。
3、执业药师在药店营业时间应该在履行职责,恪尽职守,并佩带有执业药师标的胸牌(胸牌的内容应包括:姓名、资格类型、注册证书编号、部门、1寸彩色照片等)。执业药师因故离岗应挂牌告知。
湖南执业药师注册办理程序
一、受理兼审查
(一)责任部门:政务服务中心
受理电话:0731-82213750、3098、3748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
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:
1、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,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。
2、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,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。
3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,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《补正材料通知书》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。
5、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。
(三)时限:1个工作日。
二、审核兼审定
(一)责任部门: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
1、根据审定意见,对同意注册的,由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规定制作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,申请人在申报系统里自行打印;
2、对不同意注册的,由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写明理由的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(一份)送达申请人;
3、政务服务中心公告行政审批结果;
4、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(三)时限:2个工作日
- 2023-11-29
- 2018-07-06
- 2023-02-23
- 2016-09-07
- 2022-1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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